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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5月31日电(记者冯家顺)记者5月31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2020年至2022年,检察机关起诉涉嫌利用电信网络侵害未成年人犯罪7761人,起诉“隔空猥亵”“线上联系、线下性侵”等犯罪占性侵未成年人犯罪近六分之一。
当日在最高检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介绍了近年来检察机关加强网络空间未成年人权益综合司法保护情况,并发布典型案例。近年来,检察机关立足法律监督职责,积极应对网络空间新挑战新问题,加强与网信等部门合作,守护未成年人用网上网安全。
据介绍,检察机关始终坚持“零容忍”态度,依法从严惩处利用未成年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严厉打击搭建运营涉未成年人色情网站,利用即时通讯工具、直播平台传播涉未成年人淫秽物品,侵犯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等犯罪活动。
同时,对于主观恶性不大、罪行较轻、属于初犯、偶犯、有积极悔改表现的未成年人,检察机关坚持依法惩戒和精准帮教相结合。2020年至2022年,检察机关对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未成年人依法适用附条件不起诉2749人,通过针对性开展精准帮教,帮助涉罪未成年人纠偏改错、迷途知返,重新回归社会。
针对一些短视频平台侵犯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电商平台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食品、网络平台存在涉毒品音视频信息等,检察机关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通过行政公益诉讼督促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充分履行监管职责,通过民事公益诉讼使网络运营者承担民事责任,促推问题整改解决,有效维护未成年人公共利益。2020年至2022年,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涉及未成年人网络权益和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案件341件。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厅长那艳芳表示,下一步,检察机关将继续主动对接、联动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各方发挥作用,助力补齐监管漏洞和短板,推进网络空间的诉源治理、综合治理、深度治理,推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长效机制不断健全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