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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医保局、教育部印发了《国家医保局办公室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大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医疗保障部门要在2023年6月底前,主动深入高校和大学生群体,集中开展政策宣讲,提高政策知晓率,做好大学生参保服务工作。教育部门及各有关高校要为大学生参保提供便利。
《通知》要求各地要采取措施,对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及经基本医保支付后应由其个人负担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通过医疗救助制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和社会慈善捐助等多种途径给予资助,切实减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医疗费用负担。
各级医疗保障部门、教育部门要协同合作,建立工作联动与数据共享机制,不断优化参保流程和就医管理措施,不断提高大学生医保参保和医疗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