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记者8日从中国银保监会获悉,近日银保监会印发《财产保险灾害事故分级处置办法》
《办法》对财产保险灾害事故等级进行划分,并明确各级灾害事故的统筹应对主体和工作措施。具体将财产保险灾害事故按照事件性质、损失程度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划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3个等级,对应Ⅰ级、Ⅱ级、Ⅲ级响应,分别由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统筹启动响应、开展应对处置并适时终止响应。《办法》中明确要求各级监管机构和财险公司应当加强与应急管理、气象、地震等部门的信息互通和协作配合,各财险公司应当强化风险隐患排查、防灾减灾知识技能培训以及新闻宣传管理。同时,要求中国银保信、上海保交所应当为全国范围开展保单信息排查提供支持,保险业协会应当发挥自律协调作用并制定行业灾害事故处置规范。
财产保险灾害事故是指与财险公司承保风险相关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以及银保监会认为应当按照《办法》处置的其他事件。
近年来,我国相继发生“利奇马”台风、河南特大暴雨、四川泸定地震以及湖北十堰燃气爆炸等灾害事故。为更加有力推动灾害事故处置,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形成工作合力,银保监会发布《办法》,对财产保险灾害事故进行分级,并明确分级处置的主体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