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医保局确定在河北、浙江、江西三省开展医保基金举报线索处理试点工作。为扎实推进这项工作,省医保局制定《河北省医保基金举报线索处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将利用半年时间,建成标准统一、程序规范、操作便捷、高效协同具有河北特色的医保基金举报线索处理体系,实现全省各地各渠道医保基金举报投诉案件,在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举报投诉管理系统内,全量录入、全程留痕、闭环管理,为全国医保基金举报线索全过程精准处理提供可借鉴可复制的河北经验。
强化过程管理,提高办理时效。建立健全全省统一的医保基金举报线索处理工作操作规范,做到全省所有医保基金举报线索处理全流程留痕留档。各级医保部门收到举报线索后,要严格按照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智能监管子系统举报投诉功能模块用户指南即时录入系统,举报问题填写要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专业名词规范表述。要实行举报投诉案件计分考核管理制度,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实现数据分析,辅助决策支持。建立举报投诉案件月度分析制度。通过平台系统及时对本地区举报投诉情况进行多维度、多角度分析,每月形成分析报告。结合分析报告,进一步完善本地举报处理工作,推动日常监管有效开展,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对于举报线索集中、违法违规性质严重或一年内被多次举报的医疗机构,列入专项整治重点或飞行检查计划。(吕若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