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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日报客户端消息(记者 解楚楚)为进一步规范做好河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工作,日前,省人社厅印发《河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服务30项“跨省通办”事项办事指南》,方便企业群众办理“跨省通办”事项。
该办事指南明确的30项“跨省通办”事项涉及失业登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领取养老金人员待遇资格认证、电子社保卡申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和转递等。本指南自7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