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全国多地正密集开展关于停车收费的专项整治和检查。
5月25日,江苏常州市市场监管局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称,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停车收费秩序,切实服务全市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和文商旅深度融合发展大局,市市场监管局于2023年5月至2023年7月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停车收费秩序专项整治。
此次专项整治将采取“三严格、一引导”的方式开展。“三严格”为:重点检查有关机动车停车设施经营者、管理者的收费行为,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严格执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停车收费标准,严格执行各类停车收费优惠减免政策;“一引导”为:对收费标准涨幅较大、调价频次过高或者社会反映集中的机动车停车设施经营者、管理者,会同有关部门采用提醒、约谈等方式,加强督促指导、引导合理定价、规范收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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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吴中、昆山等地也在行动。
为梳理公共停车收费管理存在的问题,建立规范有效的管理机制和制度,5月24日下午,吴中区召开公共停车场收费管理工作会议,区纪委常委陈洁就推进公共停车收费管理工作强调了三点要求:
各职能部门、各镇(区、街道)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把公共停车收费管理工作作为重要民生实事来办,要以此工作为契机,理顺公共停车收费管理存在的问题,建立规范有效的管理机制和制度。
要严格落实规范标准推进收费型公共停车场的日常管理工作,认真排查梳理,对标对表、查漏补缺,对发现问题能马上整改的立行立改,不能马上整改的制定计划书,明确整改期限,切实整改到位。
要围绕监管重点,有的放矢、主动出击,对全区公共停车场开展督查和抽查检查,主动发现公共停车场人员管理不严格、收费标准不规范、收费管理存在“滴漏跑冒”现象等问题,推动形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长效工作机制。
5月25日,昆山市城管局联合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开展公共停车收费管理联合督查,并邀请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参加。
据微信公众号“昆山城管”消息,结合前期梳理的市民反映较为集中、停车场经营性质变更和停车场动态数据未按期接入等情况,联合督查组重点对前进东路1238号停车场、白塔老街停车场、长江花园停车场、娄苑停车场和北门路3号河停车场等进行了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存在的收费公示信息不全、安全设施配备不足和规范性备案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责令相关管理单位立即整改落实。
内蒙古鄂尔多斯伊金霍洛旗城管局明确提到,5月24日,针对广西南宁“道路停车收费太贵”一事引发的广泛关注,该单位以案为鉴,迅速开展对伊旗各公共收费停车场的执法检查。
本次检查重点摸排收费价格公示牌设置是否合规,电子收费系统是否合理,停车位数量是否真实,无障碍车位及指示牌设置是否合规,新能源车辆充电桩是否完善,是否存在私自占用停车位等情况,切实从服务群众的角度出发,做好公共收费停车场的督查整治工作。
另外在5月26日,浙江东阳市发改局联合市国资办、市市场监管局开展城市道路和公共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专项检查。此次检查重点查看城市道路公共停车泊位、公共停车场等是否存在公示不规范和未按公示标准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
来自闪电新闻5月24日的报道称,连日来,山东枣庄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全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专项执法检查,通过四不两直方式,对全市141家收费停车场进行随机抽查。
现场,执法人员仔细核查经营者是否实行明码标价、标价内容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按规定在醒目位置公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有关内容、是否存在价外收费、价格欺诈、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对属于政府定价管理的停车场是否执行政府制定的价格标准,进行重点检查。对发现的未按照《枣庄市机动车停车服务明码标价规范》设立收费公示、价格公示牌不规范、收费票据使用不规范、收费未备案等违规违法问题,依据情节轻重进行提醒告诫、开展立案调查。
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也于5月20日发出了《关于规范停车收费行为的提醒告知书》。告知书提到,严禁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超标准收费或者变相多收费。各类停车场均须按照规定做好明码标价,不得存在价外收费、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不得使用易产生歧义的文字表述。收费标准如有变动,应及时更新更换或维修。鼓励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的停车设施提供机动车免费停放或者设置免费停放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