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切勿随意在网上捏造、发布、传播未经证实的信息内容。在网上散布谣言或虚假信息,误导社会舆论,破坏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不管是原创还是转发,一经查实,将受到法律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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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9日,湖南省怀化市洪江市公安局网安大队接到网民举报,称有人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一条带有恶意羞辱和诋毁公安民警执法的内容和言论,造成不良影响。
接到举报后,网安大队民警迅速核查,根据网民提供的信息快速确认,并将案件线索移交给黔城派出所开展调查处理。
接到案件线索后,洪江市公安局黔城派出所立即开展走访调查工作,发现系有人恶意编造、发布了一条关于洪江市公安局民警殴打、威胁其本人及其家属的虚假图文信息,歪曲事实,博人眼球。
掌握情况后,黔城派出所民警迅速出动,快速锁定相关嫌疑人并依法将其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经依法查明,住在黔城镇某小区的陈某玲因自己母亲冯某花涉嫌犯罪被洪江市公安局立案侦查(现正在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阶段),从而心怀不满。为泄私愤,陈某玲在微信朋友圈凭空捏造本人及其家属受到公安民警威胁、恐吓并且殴打其家属,导致受伤严重,住院治疗。
为了让事情更加逼真,陈某玲又在百度上搜索与家人身形相似的照片作为配图。发布该信息是想博取更多的同情,同时能施压给相关部门,为母亲减轻刑罚做铺垫。
在微信朋友圈发布该信息后,许多朋友及陌生人前来问陈某玲事件的真实性。由于害怕,陈某玲迅速删掉了此信息,并删掉了她认为人脉较广的朋友微信。
从发布信息到删除信息的短短12分钟内,抱着侥幸心理的陈某玲认为没有很多朋友看到,公安机关更不会知晓此行为。殊不知……
经询问,陈某玲对自己恶意编造洪江市公安局民警殴打、威胁其本人及其家属的虚假图文信息供认不讳,现被洪江市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网警提醒
公安机关肩负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的职责使命,人民警察的执法权威不容挑战,人民警察的执法活动不容诋毁。
对于恶意诋毁人民警察执法活动、侵犯人民警察执法权威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始终坚持“零容忍”态度,依法从严从重予以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