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5月23日,国家电影局官网发布消息,为支持电影行业发展,财政部、国家电影局自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免征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
按照现行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国家对县及县以上城市电影院电影票房收入,按5%的标准征收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电影专项资金属于政府性基金,按“收支两条线”原则纳入中央财政预算管理,结余结转下年继续使用。(记者 王金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