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爱卫办关于开展2023年春季统一灭鼠活动的通知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冀爱卫办〔2023〕4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爱卫办,雄安新区管委会公共服务局,省爱卫会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省春季爱国卫生运动部署会议精神,将全省外环境和重点行业鼠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范围之内,预防和控制鼠传疾病发生,经研究,省爱卫办定于2023年4月15日-30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春季统一灭鼠活动。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投药时间
2023年4月15日-30日为全省统一投药灭鼠时间。
二、灭鼠重点场所
(一)各地市政地下管线;
(二)公共绿地;
(三)企事业单位、学校食堂、居民社区及地下空间;
(四)食品加工、中小餐饮、宾馆(饭店);
(五)农贸市场;
(六)近两年发生过流行性出血热的区域;
(七)垃圾中转站及垃圾存放处;
(八)其他有鼠场所和部位。
三、灭鼠方法
为保证本次统一灭鼠活动的安全性、有效性与可持续性,减缓抗药性的产生,根据专家意见,结合河北省实际情况,此次统一灭鼠活动推荐使用0.005%溴敌隆、0.005%溴鼠灵、0.005%氟鼠灵,剂型为蜡块、颗粒剂的灭鼠剂。重点场所如食品操作间、食品库房等,可结合实际采用粘鼠板等进行物理灭鼠。
为避免禽类误食,外环境灭鼠宜设置毒饵站。
四、相关要求
(一)务必精心组织。各级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统筹安排,精心组织,确保灭鼠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要认真落实有关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在人力、物力和财力上给予充分的支持和保障,确保有鼠区域投药覆盖率达到100%。
(二)开展鼠害调查。要认真组织专业技术部门做好辖区内鼠密度监测与调查工作,掌握辖区内鼠情现状,确保鼠害严重的区域和单位都能投放到鼠药。要广泛组织各单位和社区居民排查可能的鼠类孳生环境,及时清理门前楼后、地下室、绿地等公共环境的各类杂物,清除鼠类孳生环境,有效封堵通向室内的缝隙、孔洞等,从源头控制鼠类危害。
(三)确保灭鼠安全。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外环境灭鼠时应设置毒饵站并要有警示标识,以防止人畜及鸟类等其他生物的误食。一旦出现误食鼠药情况,立即到附近医院接受治疗,注射维生素K1。
(四)开展督导检查。投药灭鼠期间,各市爱卫办对辖区将组织灭鼠监督检查,对灭鼠重点部位、重点场所进行检查,确保投药覆盖率。对未投药或灭鼠效果达不到标准的场所和区域要督促其认真查遗补漏并进行灭鼠。
附件:2023年春季统一灭鼠技术指南
河北省爱卫办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