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热闻】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草案将二次审议:拟规定在青藏高原旅游应自行带走垃圾或定点投放
大洋网| 2022-12-27 15:3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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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12月27日至30日在北京举行。会议将继续审议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草案,草案拟增加规定组织或者参加青藏高原旅游活动,应当自行带走旅游产生的垃圾或者在指定地点投放。

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草案二次审议稿拟作如下主要修改:一是,进一步推进生态安全系统建设,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增加规定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持续性;增加规定按照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要求,从严制定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二是,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措施,建立完善生态廊道,提升生态系统完整性和连通性。三是,加强青藏高原生态风险防控,建立健全青藏高原生态风险防控体系,提高生态风险防控能力和水平。四是,强化青藏高原生态保护科技支撑,加强科学普及。五是,加强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完善保障与监督措施,增加规定组织或者参加青藏高原旅游活动,应当自行带走旅游产生的垃圾或者在指定地点投放。

近年来,青藏高原的旅游者在寻找诗和远方的时候,也留下了不少旅游产生的垃圾,引起社会的关注。对此,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臧铁伟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草案二次审议稿针对旅游产生的垃圾问题作了进一步规定,主要包括: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提高全民生态文明素养,鼓励和支持单位和个人参与青藏高原生态保护相关活动;组织或者参加青藏高原旅游活动,应当遵守文明行为规范,符合区域生态旅游规范要求;组织或者参加青藏高原旅游活动,应当自行带走旅游产生的垃圾或者在指定地点投放;禁止随意倾倒、抛撒生活垃圾,并规定相应的法律责任。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于梦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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