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 (记者/杨智明 实习生/卢灵铃 通讯员/粤环宣)8月10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通报2023年1至7月份全省环境质量状况。记者了解到,今年1至7月全省大气和水环境质量总体稳定,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连续4年达到世卫组织第二阶段目标(25微克/立方米);地表水优良率达到90.5%,继续维持较高水平;县级以上在用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继续保持100%达标;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为89.6%,保持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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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空气质量总体优良
梅州、汕尾、河源排前三
今年1至7月,全省空气质量总体优良,6项污染物年均评价浓度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达标率为94.6%,同比上升0.2个百分点。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是2.79,同比上升4.5%。按照AQI达标率由高到低排名,前三名依次为梅州、汕尾、河源市,后三名由低到高依次为江门、东莞(2个并列)和佛山市;广州、深圳、韶关、河源、惠州、东莞、阳江、清远和云浮9市优良天数比例同比提高,其余12市同比下降,下降幅度较大的有珠海、汕头、佛山、中山、茂名5个市。
潮州、茂名和佛山等8市水环境质量得到改善
12个断面水质变好
今年1至7月,全省地表水总体保持优良。
饮用水源方面:88个地级以上市在用集中式饮用水源和79个县级行政单位及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在城镇在用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继续保持100%。
国考断面方面:149个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率是90.5%,同比上升0.6个百分点,没有劣Ⅴ类断面,同比下降2.0个百分点。按照城市水质指数由低到高排名,前三名是河源、肇庆和韶关市,后三名由高到低排名是揭阳、东莞和阳江市。此外,潮州、茂名和佛山等8市水环境质量同比有所改善,珠海、梅州和云浮等11市同比有所下降(中山、清远2个市所有国控断面都达到水质目标且水质优于Ⅱ类,不参与水质变化排名)。从水质类别变化看,12个断面水质变好,13个断面水质有所下降,其余断面水质类别持平。
劣四类海域主要分布在珠江口、湛江港、海陵湾等河口海湾
主要污染指标是无机氮
今年上半年,全省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达到89.6%,同比下降1.2个百分点,劣四类比例为4.3%,同比下降1.4个百分点。劣四类海域主要分布在珠江口、湛江港、海陵湾等河口海湾,主要污染指标是无机氮。
218个国控点位水质监测结果显示,汕尾、惠州2市优良比例达100%;潮州、揭阳、珠海、汕头4市近岸海域水质同比提升,阳江、湛江、江门、茂名4个市同比下降,其他城市海水水质保持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