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资料图)
南方网讯(记者/廖如媚 通讯员/吴昊)5月22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租房提取额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到,缴存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房自住,无租赁合同或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的,租房提取限额提高至每人每月1400元。该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
据了解,《通知》实施后,公积金缴存人办理提取的流程和材料无变化。缴存人可通过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办理,无需提交材料。若前往住房公积金业务承办银行网点办理的,需携带身份证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