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资料图)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后,基于
独立客观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对会议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尤其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
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二、《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为规避汇率风险所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基于对未来外汇收支
的合理估计和目前外汇收支的实际需求。公司已就拟开展的衍生品交易进行了相
关风险和可行性分析,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应对外汇
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
财务稳健性,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
公司已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明确了相关各层级的审批程
序,可以有效控制相关风险。我们认为,公司开展的衍生品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
紧密相关,遵循了谨慎性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三、《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预计 2023 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市场行为,符合公
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合理、
公允;该类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无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
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以下无正文)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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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晓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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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玉振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_
秦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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