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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5日,记者从香港特区政府获悉,日前,一名52岁的内地旅客被裁定2项向入境事务处人员作虚假申述罪名成立,合共被判监禁9个月。
8月2日,一名52岁的男性内地旅客经罗湖管制站抵港时,向入境处人员讹称将过境香港前往泰国曼谷,并出示中国护照和一张电子机票,显示他将于第二天离开香港。
随后,他获准以访客身份入境香港。同日,该男子拟经港澳客轮码头管制站出境前往澳门,被入境处人员截查,并再次谎称先前往澳门,第二天回港乘坐飞机前往泰国。经进一步调查后,他才承认来港目的是前往澳门旅游,而非过境前往泰国或来港旅游。
4日,该名男子在香港沙田裁判法院被控2项向入境处人员作虚假申述的罪名,并承认控罪,最终合共被判监禁9个月。
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发言人提醒,根据现行香港法例,任何人向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人员作出虚假申述,即属违法。违法者会被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15万元及入狱14年。
采写:南都记者 梁令菲